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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年区公安局成功侦破“10·18”绑架案

来源:搜狐   发布时间: 2017-11-08 13:28:52

10月18日晚21时许,讲武刑警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接到女儿刘某(女,刘营乡后睢宁村人)手机打来的电话后,一陌生男子接过电话,让其准备20万元绑架赎金,不准报警。接到警情后,该队队长程联所、指导员张立坡、副队长杨帅旗、赵伟杰连夜带领干警赶到后睢宁村进行初查,了解到当日18时许,受害人刘某和朋友李某某一起外出吃饭,返回途中,李某某电车在三环路与洺鸡路交叉口扎胎,后二人分手,刘某徒步回家,当日20时许,刘某母亲接到陌生男子索要20万绑架赎金电话。

案发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副书记、刑侦副局长杨庆社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立即成立由杨庆社同志为组长、抽调技术中队、内务中队、城北中队、机动中队、洺关刑警队、刘营派出所等单位40余名精干警力的“10·18”专案组,全力解救人质,确保人质安全,将该案当做命案进行侦破,案件不破誓不收兵。杨庆社副局长将专案组分为三路,一组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痕迹物证,固定现场证据;二组围绕受害人被劫持地,进行滚动摸排,确定“第二现场”,进一步寻找案件线索;三组全力调取周边监控,查找可疑车辆、人员。

经“地毯式”摸排,19日上午9时许,专案组干警在刘营乡龙泉村东一小树林发现被绑架的人质刘某,并将其成功解救,但犯罪嫌疑人已潜逃。民警根据受害人的陈述进一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为两名男子,头戴帽子、面戴口罩,但天亮时,犯罪嫌疑人曾开车经过一条土路涵洞,案件线索十分有限。专案组根据这一有限的线索,经反复侦查实验精确确定了作案时间,为侦破案件锁定了方向。专案组经对周边监控视频进行分析比对,在案发现场周边发现了一辆右后尾灯损坏的红色雪弗兰轿车有重大嫌疑,经比对查找,专案组最终在附近一加油站确定该车车牌号码为冀D890BB,车主为刘某某(男,36岁,刘营乡后睢宁村)。专案组经秘密侦查,发现刘某某家确有一辆红色雪弗兰轿车,但案发后该刘已潜逃。

随后,专案组围绕该刘的活动轨迹进行分析,确定该刘现在北京活动。副局长杨庆社带领专案组成员赶赴北京展开抓捕。专案组在北京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枕戈待旦,风餐露宿,经两昼夜的连续工作,于10月30日中午11时许,在北京马家堡路一小区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

经突击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了其在北京一同打工的工友李某某(男,现年19岁,山东滨城人)一同回到永年,因囊中羞涩,二人预谋绑架他人索要赎金,随后二人购买了鸭舌帽、口罩、手套、胶带等作案工具。10月18日晚18时40分许,二人在龙泉村高铁桥附近遇见刘某独自一人后,便强行将刘某劫到车上,后用胶带将刘某眼睛、双手双脚粘住,然后用刘某的手机向刘某家人索要赎金,在次日上午9时许等待交易的时候,二人发现搜捕的公安干警,感觉行迹暴露,便将刘某捆绑在龙泉村东一小树林,将刘某身上的4000余元现金和一部苹果6手机抢走,二人分赃后分别潜逃。

11月3日,在山东滨州警方的配合下,专案民警将李某某在一家饭店内抓获。我局“10·18”专案组全体民警充分发挥克难攻坚,敢打必胜的精神,成功侦破“10·18”绑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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